據新華社電 新聞敲詐嚴重困擾基層幹部群眾,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通報了西部時報社記者新聞敲詐案,同時呼籲公眾遇到新聞敲詐要保存好證據並及時報案,讓新聞敲詐者無處遁形。
  《西部時報》是中國西部研究與發展促進會主管的一份報紙,該報管理混亂,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多次接到該報涉嫌違法違規的舉報,近期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查實該報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2013年1月以來,《西部時報》甘肅記者站站長馬玉華、山西記者站站長田華利用新聞採訪的職務便利,以曝光山西省襄汾縣縣委書記出游遇“少女”,違規將其調到旅游局;以地方幹部、企業涉嫌違法的問題相要挾,牟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其中,馬玉華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5萬元(其中50萬元未遂);田華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5萬元(其中50萬元未遂)。2013年12月23日,馬玉華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田華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西部時報》記者王龍飛到總局作調查筆錄時反映,該報不僅不給新聞記者發放工資,還向新聞記者下達廣告、發行等經營任務,並且提出如果完不成任務就吊銷新聞記者證,換崗位或辭退。
  經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核查,《西部時報》未能嚴格審核採編人員資格,致使多名記者提交虛假材料騙領新聞記者證。目前,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已對《西部時報》駐山西記者站予以註銷。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責成該報主管單位對該報進行停業整頓,並將該案移送到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進一步追究報社相關負責人責任。下一步總局將視報社停業整頓情況作出進一步處理。
  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鄔書林介紹,總局頒發的新聞記者證是境內記者採訪的唯一合法證件,未持證的人員不能單獨採訪。如果公眾對採訪者的證件或所在媒體真假難以判斷,可以登錄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官方網站或中國記者網(網址:http://press.gapp.gov.cn)進行查詢。另外,判定記者是否違規還有一個最簡單的辦法,凡是記者攤派報刊和廣告,索要贊助、錢物等,均是違法違規行為。
  鄔書林同時表示,公眾碰到新聞敲詐或有償新聞等情況時,一是絕對不能採取私下送錢“擺平”的做法,否則違法人員嘗到了甜頭還會卷土重來,找機會繼續敲詐勒索。二是要註意保存錄音、錄像、收據、發票、核稿函、傳真、匯款憑證等各類證據,並及時向當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報案。  (原標題:嚴重違法違規被舉報 《西部時報》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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